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针对近期申报工作中企业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容易出现的问题,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按照省住建厅有关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注册地在兰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二级资质过程中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通知如下:
一、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要求
一是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会计专业职称人员2人,其余人员为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专业均可)。
二是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该人员可与前述有职称人员重复),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二、专业管理人员专业认定要求
一是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或职称评审表进行认定。
二是建筑、结构专业原则上是以下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三是房地产专业原则是以下专业:房地产经济、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管理、建筑与房地产经济、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三、专职会计人员要求
专职会计人员需要持有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上岗证、培训证不能作为职称证书。
四、统计人员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任命专人作为统计人员,上传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即可,职称或资格证书为非必填项。建议企业任命统计人员时,优先考虑持有统计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有相关统计教育培训或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确保胜任企业统计工作。
五、未到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仍可正常使用
房地产三级、四级和暂定级仍在资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正常使用。建议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予以重新核定,便于开展后续房地产开发工作。
六、对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需先予以申请变更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人等,应当在变更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部分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资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中公司名称、法人等信息已经变更,应在此次重新核定前,在系统内先通过申请“二级变更”,对相应内容变更后,再提交资质核定或延续申请。
七、资质已到期企业申报截止日期相应延长
鉴于目前申报企业较多,对市住建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项第四款所列企业申报时间延长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八、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不能作为企业管理、技术人员
申报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九、建议按照质量保证体系情况示例完善相关质量体系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企业可参考附件《<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根据本企业质量管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并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docx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